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倡议书发表时间:2021-01-02 18:18 全省广大市民、驾驶员朋友们: 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标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是交通参与者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更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弘扬文明出行、人车守规的社会风尚,我们向全省广大市民、驾驶员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1.争做“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的参与者。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常识,不断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坚持低碳绿色出行,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泊车。 2.争做“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的推动者。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交通违法,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提醒亲友远离闯红灯、酒驾、违停、超速超载、路口违法穿插和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等不良违法行为,主动向身边的人宣传“车让人、人守规”理念,示范带动更多的人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3.争做“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的践行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抵制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随意鸣笛、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不系安全带、行人过街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抛撒车窗垃圾等交通陋习,自觉服从交警和协勤人员的指挥,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营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文明素质的良好氛围。 4.争做“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的监督者。组织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行动,通过手机随时随地把身边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记录下来,通过“黑龙江交警”微信公众号及“黑龙江交警总队”官方微博,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监督、曝光。积极开展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交通参与者文明行路、文明行车,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与文明同行、让道路通畅。全省广大市民、驾驶员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每一个文明细节做起,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让我们的交通环境更加和谐,让我们的城市生活更加美好!
黑龙江省文明办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黑龙江省交警总队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2019年8月 13 日 上一篇致广大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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