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车子放到维修店修理,师傅试车出车祸撞死几个人,车主负责吗?发表时间:2021-01-02 19:17 某人车子放到维修店修理,师傅试车出车祸撞死几个人,车主负责吗? 车主一; 这个问题有点难判断。正规维修店一般是有专门试车人员,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去公路试车的。确实需要的必须挂试车标志。修理厂试车一般是专门试车道。试想有几个修理店有这些条件?所以管理存在问题。 现在是试车师傅试车出了事故。车主是送修的,而试车人员是修理店认可的。那么出事故必须修理店负责。至于修理店与试车师傅如何处理是他们的事了。 如果试车师傅没驾照,保险绝对不赔。试车师父有驾照,刑事责任也必须负的。注意,只要车主肯走保险,保险肯定要赔。因为车辆保险只对车辆而言,并不是对人而言,只要符合驾驶资质即可。 如果修车店和试车师傅没赔付能力,估计车主会被告上法庭的。赔偿后,车主再向修理店和试车员索赔。 本地区曾经发生过一起类似事故。一车主送车至某修理厂修车。后面一电工在修理尾灯。前面修理工准备试车,不小心挂倒档,直接把该电工挤压到墙上身亡。最后是修理厂全额赔偿的。当然,试车人员也会承担一部.。实际上车主一分都没出。 这个问题真不好说。按道理车主是一点责任都没有。问题是修理店和试车员没有赔偿能力,亡者家属肯定会把车主起诉的,法院会判车主承担部分责任的。 车主二: 这个属于车辆所有权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原则上不应当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当车辆所有权与车辆使用人不是同一个的时候,因为驾驶机动车产生的事故责任应当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作为车主,只有对于损害存在过错的时候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车主并未将车辆放到具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店进行维修,那因为车辆维修出现的事故可能或多或少存在相应的过错而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对师傅来说,作为维修店的员工,修完试车原则上属于工作内容,属于履行工作职责而产生的事故。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对其他人员造成的损害原则上应当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若职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错,用人单位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职工进行追偿。 车主三: 人是车撞的。车是人开的。车是有主的。虽然人不是你车主撞的,但车的名子,行驶证可是你车主的! 所以,这个情况特别糟糕,你的车,在维修,维修的人开你的车,撞了人,交管部门当然首先要扣你的车和车证!你还怎么开你的车? 人不是你撞的,其实你当然没有任何责任。但这些麻烦却都在你身上!如果维修店不能负责或者是不想负责,如果维修店开你的车撞人的维修人员不能负责或者是不想负责,那你不是永远不能拿到车了吗?人家也会永远首先纠缠你。这个案子,就是法院判了也没用!你这就叫“无妄之灾”。 这时候,你的“车”,成了被撞者的“一根救命稻草”,被撞者只有抓住了这根稻草,才能牵出后面的人和一切利益。你说,被撞者能够放手吗?这就叫“捞稻草”!听说这样一个例子,一个人,出了交通事故。他被别人的车撞进了医院,先后花费30万。事故是对方负全责!但对方就是不能负责或不想负责。最后,经法院,法院判对方负全责,赔偿30万!外加其它费用10万。但对方一分钱没有,你说能怎么办?到现在,伤者一分钱也没拿到!要知道,被撞的人可是有医保的,但这种情况,医保不能报销,你就是保险也不能赔偿。 车主四: 车送维修店修理,维修店师傅试车造成车祸几人死亡,修理店赔不起,车主有责任吗? 不明白也说。 某人车就是因为有毛病才上维修店修理的,维修店师傅试车修好与否是店里的交车程序,你把车开出去试车车主都干涉不着,因为车主要的是把车毛病修好,不试怎么知道修没修好。哪个修车部修完车不试试? 出事了找车主担责从哪个角度也说不出,好好的车送修理店修理几天成了凶车啦! 修车店试车师傅试车肇事赔不起就把赔偿责任转稼车主?要都这样根本没有法律的公证性啦!谁肇事谁承担与谁的车有毛关系?我没做的事干嘛要担责任?谁给认定车主担责也不合法不合理!歪理邪说! |